疗效,它的前景还是可观的。使用中药应本着‘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孙蓉说。
孙洪胜告诉记者,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海等地已研制出“茵栀黄注射液”、“板蓝根注射液”等20余个中药注射液品种。但令人尴尬的是,到目前140余种中药注射液中大部分是1985年以前的老品种,“为加强风险控制,国家药监总局2009年启动中药注射液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全面提高中药注射液标准,分批对中药注射液开展评价性抽验,加强对中药注射液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对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综合评价,现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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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儿童慎用中药注射液
2008年,为规范中药注射液的临床使用,国家药监总局等部门专门下发了《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称使用中药注射剂应遵循7条基本原则。这7条基本的原则是:
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或肌肉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静脉注射或滴注时应加强监测。
辨证施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